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我校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

发布者:牛建华发布时间:2018-06-20浏览次数:191

学院

随着夏季到来,学生涉水、游泳行为增多,全国一些地区相继发生学生溺水事故。教育部办公厅专门下发了《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》(教督厅函〔20184号),对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提出要求。近期,我省也连续发生多名学生溺 水死亡事故:520日,南昌市新建区松湖镇发生一起3名小学男生溺水死亡事故;519日,景德镇市乐平市接渡镇发生一起2名小学女生溺水死亡事故;此外,还发生多起造成1人死亡的中小学生或大学生溺水事故。对此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 重视,秦义副省长作出批示:近日多地连发人员溺亡事件,当前已进入汛期,各地,特别是中小学校要加强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,事故多发及隐患多的重点地区要加强管护,增设警示标识。杜绝和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。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,现就学校进一步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坚持预防为主,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

各学院要从溺水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,把预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,结合实际,通过新闻媒体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,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。要通过溺水事故警示,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,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,使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;深入开展防溺水“六不”宣传,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,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;特别注意强化科学施救的宣传教育,反复提醒学生不能盲目施救。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,使预防溺水常识人人尽知。

二、坚持综合施策,进一步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

各学院要坚持党政统一领导下,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,积极会同保卫、后勤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校内水塘的安全管控。建立防溺水工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,落实日常巡查制度,强化对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,及时发现险情,迅速消除隐患,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。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,做到分工明确、责任到人、常备不懈,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。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责任,健全管理制度,落实管理措施。要严格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,发现异常情况,迅速查明原因和去向,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。

三、坚持问题导向,进一步强化防溺水监督检查

要突出问题导向,分析研究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加强工作的预见性、主动性,针对“重要时段”“重点区域”“重点群体”,加大防溺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。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,督促学校落实防溺水责任。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,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,畅通信息报送渠道,确保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准确报告。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,要会同有关部门,查明事故原因,查找薄弱环节,总结事故教训,分清责任主体,强化失职渎职问责。

各学院加强宣传教育、认真落实行动,确保防溺水工作全面落实,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校学生工作处(部)

2018524